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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性狼疮_Yao Wu Xing Lang Chuang

概述

药物性狼疮即药物诱发的狼疮,是指服用某些药物后引起的关节痛、皮疹、发热、浆膜炎,血中出现抗核抗体,抗组蛋白抗体的一种临床综合征。


病因

近50年来陆续发现可诱发狼疮药物有46种,常见的有肼屈嗪、普鲁卡因、异烟肼、二苯硫脲与细胞因子、氯丙嗪、卡马西平、保泰松、呋喃妥因、米诺环素、青霉胺、左旋多巴、谷胺酸、a-干扰素、苯一肼、可乐定、异博定等。


临床表现

常见症状有发热,不适,消瘦,多关节痛,肌肉痛,皮疹,胸膜炎,心包炎,肝脾肿大。中枢神经与肾损害少见。面部红斑、光过敏、口腔溃疡、脱发均少见。


检查

1.实验室检查

血液异常较系统性红斑狼疮中少见,可有轻度贫血,白细胞减少偶见血小板减少。普鲁卡因胺、甲基多巴和氯丙嗪诱导的狼疮中可有Coombs试验阳性,但明显溶血少见。均质型ANA阳性是最常见的血清异常。抗Sm抗体、抗DsDNA抗体较系统性红斑狼疮中少见

2.辅助检查

药物性狼疮中的ANA主要针对组蛋白,但抗组蛋白抗体对药物性狼疮不是特异的;50%~80%的系统性红斑狼疮中有抗组蛋白抗体,类风湿关节炎、Felty综合征、幼年类风湿关节炎和未分化结缔组织病中也可检得抗组蛋白抗体。


诊断

目前无特异的诊断标准,如患者过去无系统性红斑狼疮,在服某种药物的过程中出现狼疮的临床和血清表现,停药后临床症状很快缓解,血清异常也缓慢好转则可诊断为药物性狼疮。


治疗

原则是早诊断,及时停用诱发狼疮的药物。但血清ANA从阴性转为阳性不是停药的指征,因为其中只有一小部分病人出现临床症状,发展成药物性狼疮。自身免疫病病人在服用致狼疮药物的过程中若出现ANA或抗组蛋白抗体,这时应立即停止可疑药物。一旦停用致病药物,大部分药物性狼疮的症状是自限性的,无需特殊治疗。

肌肉骨骼症状可用非甾体抗炎药控制。对难治病例或易出现肾、胃肠不良反应的老年人,可采用短程低剂量糖皮质激素(如强的松)治疗。通常浆膜炎可用非甾体抗炎药物。但对严重的心包积液,需用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。肾脏受累轻微,一般不需要治疗,但在少数情况下,肾功能进行性减退,活检证实有狼疮肾炎者,则治疗与系统性红斑狼疮相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