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丙酸氟替卡松_Bing Suan Fu Ti Ka Song

概述

丙酸氟替卡松(Fluticasone propionate)为糖皮质激素类药,具有较强的抗炎和抗过敏作用,能减轻哮喘症状及控制病情进展。其特点是与糖皮质激素受体的亲和力较高,局部抗炎作用较强。其局部抗炎作用机制尚不清楚,可能是通过抑制磷脂酶A,而影响前列腺素、白三烯等炎性介质的合成,从而发挥抗炎作用。


适应证

1.用于哮喘的预防性治疗。

2.本药鼻喷剂用于预防和治疗季节性过敏性鼻炎(包括花粉症)及常年性过敏性鼻炎。

3.用于对糖皮质激素敏感的皮肤病,如银屑病、特应性皮炎、湿疹等(国外资料)。


临床应用

气雾剂:100~1000μg/次,2次/日,根据具体情况调整。用于防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(包括花粉病)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。喷鼻剂:每日1次,每个鼻孔各1喷;最大可用至每日2次,每个鼻孔各1喷;症状控制后减量。儿童用量酌减。


不良反应

1.可能引起反常性的支气管痉挛伴哮喘加重。

2.部分患者可发生口腔及咽部白色念珠菌感染(鹅口疮)、声音嘶哑等。

3.喷鼻剂可致鼻及喉部黏膜干燥,偶见鼻出血。另有皮肤过敏的报道。

4.长期大剂量用药可导致全身反应,包括: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、生长延迟、骨质密度降低、白内障及青光眼等。

5.极少数患者出现潜在的嗜酸性粒细胞增加。

6.本药可使发生严重或致死性水痘及麻疹病毒感染的危险性增加。

7.用吸入激素替代全身激素治疗时,可出现以前全身用药可控制的变态反应(如过敏性鼻炎、结膜炎、湿疹及关节炎等)。


注意事项

气雾剂不可用于哮喘急性发作,而是用于正规的长期控制。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用于预防性治疗哮喘时应强调本品与支气管扩张药不同,治疗初期患者自觉症状的改善可不明显,即使无症状时也应定期应用。用药期间不应骤然停药。治疗哮喘期间,如发生反常性支气管痉挛伴哮喘加重时应停药,并立即吸入速效支气管扩张药(如沙丁胺醇)缓解。如用于症状控制的短效β2受体激动药(如沙丁胺醇)用量增加,提示哮喘恶化,此时应调整治疗方案。在哮喘控制情况下,应停用或减量使用其他的糖皮质激素。突发和进行性的哮喘恶化有潜在的致命危险,应增加本品剂量。必要时可采用全身激素治疗。

(说明:上述内容仅作为介绍,药物使用必须经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