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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流产_Yao Wu Liu Chan

概述

药物流产又称药流,是指用米非司酮片加米索前列醇药物口服终止早期妊娠。近年来已广泛应用于临床。在怀孕早期不须手术、而用打针或服药的方法达到人工流产。应用药物使妊娠终止,是近20年来的新发展。目前常用的药物是米非司酮片和米索前列醇联合应用,前者使子宫蜕膜变性坏死、宫颈软化,后者使子宫兴奋、子宫收缩,促使胚胎排出。


原理

药流适用于终止49日以内的妊娠,就是使用药物后身体内的孕酮活力下降,引起流产,再通过药物使子宫发生强烈收缩,迫使妊娠组织排出体外。

药流是通过药物使子宫蜕膜变性坏死、宫颈软化、同时子宫收缩、迫使胚胎排出体外。在这个过程中,患者因子宫收缩自觉下腹部疼痛,这种疼痛感因个人耐受程度不同是有所差异的。


适应人群

1.停经在49日以内,确定为宫内妊娠的,年龄在40岁以下而自愿要求结束妊娠的健康妇女。

2.没有慢性疾病或过敏性哮喘病史。

3.经过B超检查和尿妊娠试验确诊为阳性者。

4.在近3个月内没有接受过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女性。


禁忌人群

1.米非司酮药物禁忌

内分泌疾病(如肾上腺疾病、糖尿病、甲状腺疾病等)、肝或肾功能异常、各种器官的良性或恶性肿瘤、血液病或血栓性疾病、高血压等。

2.前列腺素药物禁忌

心脏病、青光眼、哮喘、胃肠功能紊乱和过敏体质者。

3.带宫内节育器妊娠者。

4.可疑宫外孕者。


优势

1.药物流产避免了手术流产的疼痛及发生某些并发症,达到人工流产的目的。

2.药物流产应用方便,服药简便,不做刮宫手术,痛苦相对小一些,效果基本可靠。

3.药物流产适合于怀孕5~7周的不适合用手术方法流产的健康妇女,尤其是有瘢痕子宫、哺乳期妊娠子宫、子宫畸形,人流半年内或有过多次人流史的女性终止早孕。


危害

1.流产失败

用药8天后未见胎囊排出,经B超检查证实宫中仍有妊娠物,这种情况必须去医院做清宫手术。

2.失血过多、危及性命

特别是大出血不止,如果不及时清宫、输血,失去了抢救机会,性命难保。

3.药流副作用

服药过程中除可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外,出血时间长、出血多是药物流产的主要副作用,用药物治疗效果差,必要时需清宫。药物流产必须在有正规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。药物流产有很强的适应证,私自买药的人如不了解这些适应证,不适合药物流产的人自己买药堕胎非常危险。


一般流程

1.用药前严格筛选,包括询问病史,进行全身体检和妇科检查,作实验室检查,如尿妊娠试验、阴道清洁度、滴虫和霉菌、血常规和血型、B超检查。

2.医生详细交待服药方法、药物疗效及可能出现的副作用,患者理解并签字后方可用药。

3.流产过程中的监护:住院观察期间除注意血压、脉搏、药物副作用外,所排出的大小便均需保留在干净便盆内,由专人检查并记录有无胎囊及其排出时间,胎囊大小和出血量。如排出胎囊前后有活动性出血,可给宫缩剂或立即刮宫止血。

4.观察6小时后如胎囊仍未排出,出血不多,可回家,按医生规定日期随诊。如在家中排出组织,须带给医生察看。如果阴道出血多于正常月经量,及时到医院治疗。


注意事项

1.药物流产前

(1)药流前做B超检查,排除宫外孕,了解胚囊大小、位置,以帮助确定是否适合做药流。

(2)药流必须是停经49天之内的受孕者,年龄在40岁以下。

(3)身体状况良好,无禁忌证。所谓禁忌证包括:曾患、正患较重的全身性疾病,肝、肾功能不全,过敏体质,心脏病、高血压、贫血、哮喘、青光眼、妊娠期皮肤瘙痒等。

(4)要到有急诊处理、刮宫条件和输血输液条件的医院进行药流,多加观察,以防不测。

(5)药流严格按医嘱按时复诊是药流前注意事项中不容忽视的。

2.药物流产后

(1)药物流产后的卫生与避孕,要更加精心。

(2)药物流产时,由于子宫有新的创伤及阴道流血易发生逆行感染,因此要注意局部卫生,洗澡应以淋浴为宜,不要洗盆浴,以免污水进入阴道,引起感染。一个月内禁止性生活。

(3)药物流产后要休息1~2周:逐渐增加活动量。在人流后1月内不要从事重体力劳动和下冷水劳动,以免抵抗力降低诱发其他疾病。

(4)观察出血情况,人流术后阴道流血超过一周以上,甚至伴有下腹痛、发热、白带混浊有臭味等异常表现,就应及时到医院诊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