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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源性光感性皮炎_Wai Yuan Xing Guang Gan Xing Pi Yan

概述

光感物质通过局部或系统用药等途径进入机体后,在一定波长的光线照射下,出现相应的临床症状,称为外源性光感性皮炎。在临床上可分为光接触性皮炎和光线性药疹两种,其中又各分为光毒性和光变态反应性皮炎两型。


病因

本病的主要病因是某些光感物质直接接触皮肤或通过口服、注射等途径进入皮肤,由于这些物质含有特殊的吸收光辐射的分子或色基,在接受日光照射后出现了异常的生物学效应,导致疾病的发生。作用机制尚不明确。

常见的光感物质有:

1.化妆品

如香料(佛手柑香油、柠檬油、檀香油)、不纯净的凡士林等。

2.染料

如依沙吖啶、亚甲蓝、伊红等。

3.工业品

如沥青。

4.香豆素类

如8-甲氧基补骨脂素、三甲基补骨脂素、白芷素等。

5.药物

磺胺药及其衍生物,口服降糖药(磺胺丁脲、氯磺丙脲、甲苯磺丁脲)、抗菌药(四环素族、灰黄霉素、萘啶酸)、吩噻嗪药(氯丙嗪、异丙嗪)、利尿药(克尿噻、氢氯噻嗪、呋塞米)、抗组胺药(苯海拉明、氯苯那敏、曲吡那敏等)、水杨酸盐类(阿司匹林、水杨酸钠)、抗肿瘤药、避孕药、中草药等。

6.动植物

泥螺、竹虱,植物如灰菜、紫云英、小白菜、苋菜、荠菜、菠菜、马齿苋、莴苣、猪毛菜等。


临床表现

1.光接触性皮炎

是在接触致病的光感物质后,局部皮肤经日光曝晒所引起的炎症反应。临床上可分为: 

(1)光毒性接触性皮炎  是在接触光感物质和日光照射的局部皮肤呈光毒性反应。局部皮肤出现日晒伤样损害,自觉烧灼感和疼痛。常见于沥青或焦油工人或使用了含某种香料的各种香水、化妆品、肥皂和清洁剂者。

(2)光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  开始在接触光感物质和日晒的皮肤上发生延迟型丘疹、湿疹样损害,即类似非光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,但之后可在未被照射的部位也出现皮疹,呈光变态反应的表现。

2.光线性药疹  

是因内用致病的光感性药品,同时皮肤遭受日晒后引起的炎症损害。影响皮损发生的因素很多,如与药品的性质、浓度、剂量、皮肤吸收光线的程度、曝晒时间、角质层的厚薄、黑素存在的多少和体质等均有关。临床上分为: 

(1)光毒性药疹  是人们因患某种疾病应用过某些足量的光感性药品,同时皮肤遭受强烈日晒后,体内药品吸收一定波长紫外线,即药品成为光能的受体,从而引起光毒反应。其临床表现有红肿、固定疹、风团、麻疹样或猩红热样皮疹、水疱、紫癜、扁平苔藓样皮疹、甲黑斑、色素沉着等。严重者有全身症状,如发热、头晕、恶心、呕吐、乏力等。常引起光毒性药疹的药品有磺胺、四环素族、利尿剂、补骨脂素等。

(2)光变态反应性药疹  通常在日晒后24小时甚至数天发作,恢复比光毒性药物反应要慢。皮损主要发生于暴露部位,也可累及非暴露部位。表现为湿疹样皮疹、紫癜、色素沉着、血管炎、剥脱性皮炎等,严重者可出现头昏、乏力、发热、精神萎靡,甚至过敏性休克等全身症状。即使停用致敏药物有时也会持续很长时间。临床常见的引起光变态反应性药疹的药品有磺胺、抗生素、氯丙嗪等。


检查

光斑试验:是一种诊断外感性光感性皮炎和检查致敏物质的方法。临床上最实用的S.Epstein的方法。

将疑为光致敏的物质配成2份,分别放置于未经暴露日光的腰部两侧,经48h后除去一处试验物质,不暴露于光线下作为接触反应的试验,然后将另一处暴露于UVA(320nm)下。再过48 h将照射部位与预先已被遮盖的部位相比较。

试验结果如两处均呈阳性反应,则为接触过敏反应;如两处均呈阴性反应,则为非接触过敏和非光接触过敏;如只有照射部位阳性,则为光接触过敏;如照射处比未照射处显示更强的阳性,则为接触性和光接触性皮炎兼有。


诊断

本病的诊断依据是:①既往有接触光感物质、应用光感性药物的病史;②皮疹局限在曝光部位;③避免接触光感物质或停用可疑光感性药物后能够痊愈;④光斑贴试验阳性。

在诊断时需考虑是光毒性还是光变应性药物反应,前者日晒后迅速发病,皮疹境界清楚,以红斑、水肿为主,消退也较快,伴烧灼及刺痛感;后者发病较迟,皮疹可延及非暴露部位,以丘疹、渗出等湿疹化表现为主,消退较慢,自我感觉以瘙痒为主。


治疗

避免接触可疑致病的光感物质,包括可能引起交叉过敏的物品,禁用可疑药物;避免强烈日晒,高度敏感者要避免日光灯照射甚至反射的光线;外出时使用宽谱防光剂;多食用富含生物黄酮素的蔬菜和水果。

轻者口服抗组胺药及维生素B、维生素C,严重者口服泼尼松。本病抗疟药治疗无效。局部用药以对症处理为主,类似于皮炎、湿疹。急性期无渗液皮损可以炉甘石洗剂外搽,有渗液时可用1:20醋酸铝溶液或3%硼酸溶液冷湿敷,可配合使用氧化锌油。皮损干燥后及慢性期可用糖皮质激素霜剂,每天2次外搽。